HOME » 關於我們

歷史沿革

 

  • 本會於民國元年6月,創始於彰化,名稱為「台中廳農會」,並增設台中、南投兩處,嗣後地方制度改革,變為台中南投兩廳農會,迨民國9年8月復將兩廳農會合併改制為「台中州農會」。
  • 民國33年,日據政府為加強經濟統治,合併各種農業組合,總稱「台中州農業會」。民國34年台灣光復,政府為求社會安定,仍保持農業會組織,本會暫由台中州接管委員會派員接管。
  • 民國35年4月20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令改組及整理方案,將台中州農會劃分為「台中縣農會」及「台中縣合作社聯合社」二元組織;農業生產指導事業劃歸-農會,經濟事業則劃歸-合作社聯合社,成為2個系統。
  • 民國38年7月19日,政府頒佈「臺灣省農會與合作社合併辦法及實施大綱」,同年11月28日,台中縣農會與合作社聯合社合併為「台中縣農會」,當時本會轄內包括有57鄉鎮農會,基層會員164,953戶,水稻耕地面積87,927公頃,其他耕地面積4,764公頃。
  • 民國39年9月8日,省府頒布「臺灣省各縣市行政區域調整方案」,將原台中縣劃分為: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等四個行政區域及農會,本會仍命名為「台中縣農會」。民國40年2月25日隨行政區域調整劃分,同年3月31日辦理移交,各自於同年4月1日起正式開始業務。
  • 民國99年12月25日,政府將原台中縣及台中市合併為直轄市,配合政府政策,於民國101年6月25日,本會更名為「臺中市農會」。
  • 台灣的農業自光復以來,雖曾面臨許多的問題,然由於農民的辛勤努力以及政府各項措施的密切配合,使得農業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本會所擔負的使命及長官所交付的任務得以順利完成。

 

我們的服務

一、會務部

  1. 會務管理。
  2. 財務管理。
  3. 人事管理。
  4. 事務管理。
  5. 公益服務等事項。

二、推廣部

  1. 農事推廣教育。
  2. 四健推廣教育。
  3. 家政推廣教育。
  4. 文化福利推廣事業等。

三、輔導部

  1. 召開各項會議或辦理有關活動。
  2. 適時舉辦工作人員研討會或研習會。
  3. 辦理員工在職訓練。
  4. 蒐集會員意見與處理,反映農村問題,提供政府釐訂農業政策之參考。
  5. 會同有關機關及目的事業機關辦理基層農會年度考核。

四、會計部

  1. 負責農會會計報表(日報表、月報表、年報)之編製。
  2. 會計憑證審核、彙編、裝訂、保管。
  3. 帳冊、簿籍之登載。
  4. 預決算編審。

五、供銷部

  1. 糧食局委託業務。
  2. 代理農藥、肥料、農業資材等經銷。
  3. 經銷小包裝米、牛乳及乳製品、茶葉、煙酒、日用品等等。
  4. 農特產品展售行銷承辦及輔導。

六、保險部

  1. 家畜保險業務。
  2. 承辦汽機車強制及任意險、新制住宅火險、辦公室及倉庫火災保險、保費代收等工作。
  3. 輔導本市轄內農會辦理農民健康保險,農健保醫療給付服務,老農津貼申請給付服務。
  4. 輔導本市轄內農會員工互助保證保險加退保及理賠等承辦工作。

七、農業休閒旅遊部

  1. 農事休閒旅遊業務。
  2. 四角林咖啡莊園業務。

服務宗旨

本會依據農會法第一條規定以『保障農民權益,提高農民知識技能,促進農業現代化,增加生產收益,改善農民生活,發展農村經濟』為宗旨。無論在加強農民教育與農村幹部的培育,農業新知的傳達與農產運銷的強化,價格便宜的生產資材與生活必需品的提供以及各項農業互助保險的辦理和農村文化的保護與發展等推動均不斷的持續進行,希望對安定農民生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能有更多的貢獻。